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子长县地处陕西省黄土高原腹地,北依横山,东接子洲、清涧,南连延川、延安,西邻安塞、靖边,西包公路横穿全县44.7公里,县城距延安市区95公里,距西安466公里。介东径109°11′58″-110°01′22″、北纬36°59′30″-37°30′00″之间。全县东西长72公里,南北宽55.70公里。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,海拔930—1562米。地形峁梁起伏,沟壑纵横,为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。面积2405平方千米,人口24万。邮政编码717300。县人民政府驻瓦窑堡镇。县辖8镇7乡,354个行政村,1295个自然村,总人口22.74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18.3万人。总面积2405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面积47.08万亩。